学校出现结核病病例后的防控处置

发布时间: 2018-09-01      访问次数: 1890

学校出现结核病病例后的防控处置

一、加强组织管理:重视疫情处置工作,安排疫情处置联系人。

二、规范管理病例:

1、休学管理

病原学诊断阳性的肺结核病例(包括涂片阳性、培养阳性或分子生物学检查阳性);

②X线胸片显示肺部病灶范围广泛和/或伴有空洞的菌阴肺结核病例;

具有明显的肺结核症状。

2、复学管理:

符合以下条件者,由学校所在地定点医院(江宁医院、南京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)开具复学证明:

菌阳肺结核患者经过规范治疗完成全疗程,达到其治愈或治疗成功的标准。菌阴肺结核患者至少经过2个月的规则治疗,症状减轻或消失,胸部X线病灶明显吸收,后续2次痰涂片检查均阴性,并且至少有一次痰培养检查为阴性(每次痰涂片检查的间隔时间至少满1个月)。

注意事项:

如在外地就诊者,按照此复学要求进行治疗、复查,注意痰检要求的频次和间隔时间,并在复学时带齐所有诊断资料,至江宁医院或南京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审核鉴定并开具复学证明,凭此证明到门诊部办理入学手续。

三、加强环境消毒:对患者所在宿舍、教室经常开窗通风换气。并进行紫外线消毒或用75%酒精/84喷洒、擦拭消毒,对病例使用过的被褥物品进行晾晒。

四、有组织地开展密切接触者筛查:对患者同宿舍同学、同班师生及其他密切接触人群,进行PPDX线胸片筛查,出现异常者及时诊治。

五、积极、灵活地开展健康宣教:加强师生自我防护意识,进行结核病相关知识宣传,消除恐慌意识。

六、加强主动监测:及时追踪与患者接触的学生、老师的健康状况。如怀疑为肺结核,辅导员应当及时报告学校门诊部保健老师,并追踪了解患者的诊断和治疗情况。